涂福昌,男,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大学法律和英语双本科,安徽大学全日制民商法学硕士,徽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8年从事律师工作,曾在市级检察院和市级党委部门工作。
姓名:涂福昌 | 邮箱:116160934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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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福昌,男,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大学法律和英语双本科,安徽大学全日制民商法学硕士,徽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8年从事律师工作,曾在市级检察院和市级党委部门工作。
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路局、省广电台、省投资集团、引江济淮集团公司、安徽庐铜铁路公司等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提供过法律服务。
曾办理大量公司、金融、建筑房地产纠纷和刑事案件,典型案例有:全国人大交办罗福海诉霍邱县新店镇政府股权纠纷二审再审案、安徽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案、安徽妙兰日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金安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案、合肥某劳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某农商行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朱兆华诉省交通投资集团金寨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入选2011年度安徽省法院案例选)、六安市中院重审提审天上人间故意杀人案、李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蜀山区扫黑第一案)、杭州市某投资平台非法集资案、荣某电信诈骗罪(央视12套报道)。
1、《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体系构建探究》入选2018年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年会论文集。
2、《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国家赔偿问题——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刊载于《法制与社会》2011年05期。
3、《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和分配》,刊载于《决策与信息》2011年12期。
4、《论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流转问题》,刊载于《才智》2010年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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