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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徽商所举行刑事案件阅卷实务与技巧讲座

发布日期:2019-06-27 浏览次数:1412

       为提升阅卷质量,提高辩护能力,6月21日下午,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负责人姚炜耀在会议室举行刑事案件阅卷实务与技巧讲座。徽商所刑事部和部分兄弟所的律师共三十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讲座伊始,姚炜耀律师从自身执业经验谈起,指出刑事案件辩护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生命,而阅卷则是其中至关重要的基础工作。随后姚炜耀律师通过分享“昆山反杀案”等热点案件和自身办理的众多刑事案件,深入探讨阅卷的流程和规范。

       姚炜耀律师结合自身办案习惯,指出阅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熟悉案情,还是为了核实案件中的疑问点,更是为了监督、配合办案机关依法办案。从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就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而关于案卷的复制,姚炜耀律师提到自己的习惯是卷宗全部复印包括封面,这样能形成完整的资料体系,有利于全面了解案情。同时他指出,审查起诉阶段阅卷需注意起诉意见书、补侦提纲,一审阶段阅卷除了起诉书还包括补充证据,而二审阶段阅卷则需注意一审判决、庭审笔录及辩护词。但往往最后死刑复核阶段阅卷容易被忽视,在这一阶段要重视人文关怀,体现对生命的尊重。阅卷时应注意证据链和情节的完整性,重大案件应同步录音录像。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有整体性思维,应当认真研读全部案卷材料,根据案情需要制作阅卷笔录或案情摘要。在此基础上,姚炜耀律师提出了多项阅卷和讯问时的注意事项,并着重提及涉及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要注意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或合适成年人是否在场。


       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电子数据也成为了证据链中的重要一环,姚炜耀律师指出当电子数据做为证据时应着重判断该电子证据形成的具体情况、获得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与案件有无关联即是否能与其它证据相互印证。

       在讲座结束之际,姚炜耀律师总结指出阅卷不仅要全面反复,还要书面归纳、科学审核、审慎验证,更要注重细节,不断积累经验。同时,他还分享了自己曾办理的为被控诈骗罪的许氏兄弟俩做无罪辩护的案例,引发了现场热烈的讨论,各位律师纷纷对此案发表各自的看法与意见。


       实习律师汪艮荣说道:“相比于阅卷,平时更注意提高辩护能力和熟悉法律条文,但这次讲座让我了解到了阅卷是提高自己的基础工作,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案情,对提高辩护能力也是至关重要。而且姚炜耀律师对生命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也值得我们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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