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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论文一等奖,王蕾很燃

发布日期:2020-10-30 浏览次数:1101

       10月24日,由安徽省律师协会主办,宿州仲裁委员会、宿州市律师协会、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民法典背景下的公司法修改与法律适用研讨会在宿州市召开。


      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徽商所主任吴正林律师组织策划参会并主持开幕式。实习律师王蕾向研讨会提交的论文荣获一等奖,受邀一同参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后,公司法的相关制度、法律适用问题也将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安徽省律师协会于8月下旬发出“民法典背景下的公司法修改与法律适用”研讨会征文启事,鼓励全省律师和法律工作人员撰写论文,踊跃投稿。我所实习律师王蕾看到省律协的征文启事后,撰写了《公司决议行为的效力适用规则》一文。研讨会上,评选委员会将各个参赛作品匿名编号,邀请了学者和审判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投票后,该篇论文被评选为一等奖。



      《公司决议行为的效力适用规则》一文在区分决议行为和合同行为的基础上,分别对公司决议效力的各种场景进行分析,并重构公司决议效力适用的规则。在论文中,实习律师王蕾提出公司决议的效力,并通过案例分析针对公司决议行为的效力适用规则边界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徽商律师参加本次研讨会,既体现了徽商所律师在公司法实务和研究领域取得的成绩,也通过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徽商所相关业务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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