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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徽商大讲堂 | 第十七期:劳动争议司法解释重点内容的实务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08 浏览次数:457

7月28日下午,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第十七期“徽商大讲堂”在徽商所会议室举办并通过小鹅通平台进行同步直播。本次讲座由知识产权部李林律师主持,徽商律师事务所劳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白艳丽律师主讲,特邀嘉宾原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现长三角地区劳动法专家库成员、浙江大学特约讲师陈锋点评。



白艳丽律师作为安徽省劳动法专业律师,担任合肥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兼职仲裁员、合肥市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项社会职务,多年在劳动法律服务领域的深耕细作,在企业管理、企业制度设计、劳动仲裁和诉讼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期大讲堂白艳丽律师从新司法解释概述、程序性规定的要点解读、实体性规定的要点解读三个方面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重点内容进行实务解读。




讲座中,白艳丽律师首先从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以及基本框架两个方面,为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新司法解释,并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法院管辖、诉的合并(诉求、主体)三个角度,结合相关案例,以案说法,进行程序性规定要点解读。在为参会人员进行实体性规定要点解读时,白艳丽律师针对大家关注较多的退休人员与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以及合同期满继续用工产生的争议进行详细说明。



特邀嘉宾陈锋,作为长期从事劳动人事实务与理论研究的资深专家,他高度评价了本期大讲堂,表示此次讲座的内容针对性强,选择案例非常典型,且观点深刻,具有较强的实践性。针对讲座中提及的案例,陈锋先生补充说明了“见习期”这一概念与诉的合并在实践中较难界定的劳动仲裁前置问题;肯定并赞同白律师对关键条款适用的深刻讲解,他表示虽在实践与实务中常有不同观点产生,但对法条的理解与运用不应以对立冲突为基础,而应从互相补充完善的关系出发,正确运用。


“徽商大讲堂”的开办初衷是希望通过高质量专业课程输出,建立业务交流、专题研讨、资源共享的机制。今后,徽商所将继续依托徽商大讲堂,加强沟通交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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