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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合肥少女毁容案,媒体专访我所孔维钊律师

发布日期:2012-03-11 浏览次数:1004

  近日,“少女拒绝求爱遭毁容”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赔偿金额、是否早恋等细节,双方各执一词,犯罪嫌疑人所谓“官二代”身份,也招致众多非议。
  新民报专访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维钊,透视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孔维钊说,家庭、学校等多方共担“园丁”的责任,一些青少年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主要是因为早期出现不良行为时,“园丁”粗心大意,监管不力,没及时纠偏。“这起恶性案件值得许多家长和老师思考。”他还介绍: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亟需专业的矫治机构帮助。比如香港的男童院、女童院等,青少年在专业社工的辅导下,接受社群活动训练、个案及小组辅导、参与社区服务,逐渐改过自新。“我国工读学校的作用类似,但目前的生存发展举步维艰。”孔维钊坦言,除上海等少数省市发展较好外,全国工读学校逐年减少,安徽省目前只剩一所。
  “这反映出我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手段的欠缺。社会抱有广泛成见,把工读学校误认为关押少年犯的地方,是"坏孩子集中营"。家长害怕孩子被贴上不良少年的标签,爱面子,不愿送子女上工读学校。多数工读学校面临招生难、校外延伸教育欠缺等困难。”孔维钊呼吁,政府应重视发展相关矫治机构,配备专业的社会工作人员,及早介入孩子的不良行为,引导他们远离人生歧路。“全社会也要改变观念,工读学校是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转化"问题学生"的专门学校,并不会使用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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