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9-15 浏览次数:1392
9月13日,我中心孔维钊、姚炜耀律师受合肥电视台新闻直通车栏目组邀请,畅谈话题---“为安徽高院向蒙冤者登报道歉叫好”。 两位律师表示,安徽高院此举属于全国先例,是对《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礼道歉条款的细化执行,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积极意义。但他们也指出,在道歉的范围和后期的追责方面,还可以进行一定的完善和细化,从制度设计上预防和尽量避免此类错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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