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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 强制清算转破产重整:历经风雨,已过万重山2024-04-08

    一、案情简介 合肥金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曾是国家大型企业,安徽省“1235”工程重点单位,省百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合肥市十五家重点企业集团,但因产能落后、自身开...
  • 小股东权益救济:诉请公司解散获支持2024-04-08

    一、案情简介 2018年9月13日,A公司设立,注册资本600万元,贾某与方某、周某各自认缴200万元;方某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周某任监事。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12月31日召开。 ...
  • 合规领域持续发力,徽商律师打造“合规管理提升行动”法律服务产品2024-04-08

    一、案情简介 2023年4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旨在推动省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2...
  • 企业合规背景下的新型法律服务2024-04-08

    一、案件简介 2022年11月,某大型国有建设集团(以下简称“某集团公司”)委托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对某集团公司所属单位2017年至2020年7月底已结的758起案件进行案件后评价专项法律服务,重点针对已胜诉但执行不到位的...
  • 财务账册不翼而飞难清算 合伙财产能分则分是突破2024-04-07

    一、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再审申请人)出资20余万元与被告崔某(再审被申请人)合伙经营化妆品店,双方口头约定利润四六分成。化妆品店由被告崔某实际经营,后该店停止营业,原告王某与被告崔某就利润分配事宜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
  • 看挂名法定代表人如何通过诉讼涤除登记信息2024-04-07

    一、基本案情 合肥某公司(下称公司)系由一个法人股东和一个自然人股东发起设立。委托人张某入职公司从事人事工作并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张某应根据岗位说明书执行工作任务。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股东要求将张某登记为公司法定...
  • 自然人不具有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社主体资格2024-04-07

    一、基本案情 六安市叶集区某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一家从事家禽家畜的养殖与销售业务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该联合社是由六安市某养羊专业合作社、六安市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六安市某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六安市某生态养殖专业合...
  • 清算转重整:快、高、稳!2024-04-07

    一、基本案情 黄山市金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成立于2008年,系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800万元。因自身开发资金不足、民间融资成本高、管理不善、管理层主要人员涉及刑事犯罪等综合原因,金诚...
  • 股东下落不明,公司如何强制清算?徽商律师成功办结了一起强制清算案2019-07-02

    一:案情简介 安徽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2007年开始停止经营活动,处于瘫痪状态。2012年,工商部门对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因股东申请,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公司强制清算...
  • 智慧超洋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例简介2019-05-30

    一、案件简介 智慧超洋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洋公司)于2000年10月10日设立,注册资本6038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室内装修装饰、建筑幕墙施工、市政亮化施工等工程施工。股东主要包括皖新文化投资有限...
  • 安徽省妙兰日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例简介2019-05-30

    2018年6月5日,债权人俞秀国向霍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妙兰公司破产清算,经霍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妙兰公司符合破产清算受理条件,并签发了(2018)皖15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省妙兰日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安...
  • 合肥金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案例简介2019-05-30

    2015年6月25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合肥金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钟某等人申请对合肥金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理。2015年8月19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合肥金钟纸业股份...
  • 司法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18-12-12

    12月11日,司法部召开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主持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一个月来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
  • 以案释法:以公司资产支付股权转让款的约定无效2018-11-30

    来源:企业法律风险网
  • 最高人民法院:股权受让人延迟付款,不适用买卖合同中未支付到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时...2018-11-30

    股权受让人延迟付款,不适用买卖合同中未支付到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即可解除合同的规定 阅读提示:《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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