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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两新”组织“三大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2-03-14 浏览次数:1424

  为认真贯彻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中开展“大排查、大组建、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合组(2011)113号)及市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本所律师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所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在本所开展“大排查、大组建、大提升”活动(以下简称“三大活动”)。现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深入落实中办法(2010)30号文件精神,把推进本所的党的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制度建设。通过各种活动全面提升律师党员的整体素质,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执业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建工作机构。
  为更好贯彻实施“三大活动”,本所成立“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三大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吴正林担任组长,支部成员卞真付担任副组长。负责领导和监督本所三大活动具体实施。
  三、目标任务力争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着力实现如下目标:
  1.健全党建制度。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活动制度,使之更符合律师行业的实际特点。并使这些制度能够对律师实际工作产生良性影响,达到良性循环。
  2.培育先进典型。在本所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中培育几个党建工作先进典型,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 积极发展党员。按照组织要求,对所内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工作认真,业绩突出的律师,适时吸收为党员。使党组织不断增加新鲜血液,促进本所党支部发展。对应聘的专职律师、实习律师,是共产党员的,优先录用。并将这一精神制度化。
  4.工作整体提升。努力建立有人、有钱、有场地的“三有”保障机制。不断丰富和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以此激发支部和党员律师的工作热情,以活动凝聚人心,以活动促进发展,从而整体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四、活动步骤“三大”活动从2011年7月开始,至2012年6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大排查”阶段(2011年7月-9月)2011年7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三大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组织保障。
  同时,召开全所人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本所进行以此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本所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组织关系是否转入所支部等详细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并明确由所内勤沈晓琳负责台账及统计报表,实行动态维护管理。坚决杜绝漏统、漏报、虚报、瞒报等现象。
  (二)“大组建”阶段(2011年10月至12月)继续巩固扩大党建成果。目前,我所已建立党支部,支部有三名党员律师,另有三名党员律师正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预备党员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一名。对新入所的律师和实习律师,要求第一时间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发展成党员。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将本所党建工作发展动态及党员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及名册向相关部门汇报,以使上级党组织了解到最新的本所党建信息。
  (三)“大提升”阶段(2012年1月至6月)通过扎实开展各种活动,不断激发党支部的内生动力,使组织建设和律师只能作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争创“五好”党组织。一是加强所内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支部书记对市司法局组织的轮训要按时参加,支部成员对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要积极参加。以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三培养”工程要求,努力把年轻律师、骨干律师培养为党员。积极稳妥的发展合伙人入党。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所内党员活动室、投影仪等设施要充分利用。并努力通过合伙人会议争取党建经费。四是想方设法增加党建工作活力。要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开展多种多样的党组织和党员活动,使党员律师既有兴趣和热情,又能提升党建工作,达到“双赢”。
  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所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支部书记吴正林担任组长,支部成员卞真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积极展开相应工作,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二)注重宣传引导。所内通过会议表彰、颁发证书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推广活动中出现的典型和好做法,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创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和环境。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五个好”党组织建设,积极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促进本所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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