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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孔维钊律师担任淮南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发布日期:2013-05-03 浏览次数:1151

  近日,孔维钊律师在淮南市第十四届政协一次常委会议上,受聘担任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社会法制委员会是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组织委员就国家社会和法制方面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活动,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的工作机构。
  孔维钊律师表示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后,他将积极宣传和贯彻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帮助委员了解社会和法制建设的情况;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对社会和法制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就国家社会和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通过专题调查、座谈讨论等活动,向国家机关及其有关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委托本会讨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附:
  政协淮南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2013年4月26日市政协十四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一、提案委员会主任:陈锦岭副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允利 朱传喜 许世东(回族) 吴丽萍(女) 张健 张遵发(专职)二、经济委员会主任:卢庆祝副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石峰 李从玉 杨厚昌 张文华宫传敏(女) 周方勤三、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史国华(女)副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安锐(女) 方斌(社科界) 杨天超 陈蓓莉(女) 金昶赵丽(女) 解厚成(回族) 潘国平四、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丁从起副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光明(回族) 孔维钊 杜本硕 岳仁力 赵德义(专职) 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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