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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本所成功地为安徽中皖辉达房产销售公司代理了一起索要500多万代理佣金和对方反诉1500多万元损失的民事纠纷诉讼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从2007年起诉起至最近结案,历时两年多,最终以被告支付300多万代理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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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0日,我所《徽商律师法律信息》第一期已经编印成册,并免费向合肥市各公司、企业等相关单位赠阅。这是我所以实际行动积极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展示,并且是律师事务所开拓业务的一个创新。
徽商律师事务所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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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迎接建国60周年,9月23日,经过合肥市律师协会精心组织策划的“唱响革命歌曲,弘扬爱国精神”红色歌曲歌咏比赛在合肥市财苑会所财苑厅举行。我所作为第一支参赛队伍参加了此次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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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至28日,我所汪培文律师作为主讲之一受邀参加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在黄山市共同举办了《物权法》司法解释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高级培训班。
汪培文律师采取理论和实际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基础实务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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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环境》第八期出刊,我所芮发勤律师的《关于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人居环境的思考》一文被刊登,这是我所注重理论研究的又一成果。
芮发勤律师以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为背景,综合分析了我国城市化发展中人居环境现状、中国城市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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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所范珣律师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专业委员会批准,正式成为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她是合肥市首位专职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律师。
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将致力于推动本省律师办理未成年人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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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8日至29日,由本所主任吴正林律师提议并策划组织,由省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和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走进奇瑞”——公司、知识产权、涉外法律实务交流会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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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所范珣律师撰写的《劳动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案件,法院能以此为由不受理吗?》一文刊登于2009年8月18日《安徽工人日报》报刊上。范律师在从事律师实务工作之时,发现问题并积极向媒体反映问题,为工人维权提供更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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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所梁宇律师撰写的《我国环境权确立的必要性和依据》一文在《安徽环境》杂志2009年第7期发表。该文从权利的法理学基础以及环境权与民法其他权利之间相互关系的角度论述了环境权存在的必要性及其独立性。文章既有理论分析,又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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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所陈培律师经安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批准,正式成为民事专业委员会一员。同时,我所孙劲草律师受聘担任安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
陈培律师系二级律师,民盟安徽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自1987年至今一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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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合肥市司法局律管处万立娟处长、王乃元副处长来到我所,检查我所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情况,并对我所的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吴正林主任向检查组汇报了我所在学习交流、自查自纠两个阶段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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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党员卞真付律师代表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在“七·一”党建知识竞赛中获得好成绩。
此次活动由安徽省律师协会举办,全省各市律协党委(总支)、省直律师事务所各直属党支部共组织了二十支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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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程永清律师的《从A物业服务公司与史某等63位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透视物业管理若干法律问题》一文刊登于2009年第三期的《安徽房地产》杂志。程律师在从事律师实务工作之时,依然注重法学理论的研究。
《安徽房地产》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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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日下午,徽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体党员以及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在支部书记吴正林的带领下前往庐阳区三十岗乡陈龙村和风景村,看望并慰问部分困难老党员,并给困难老党员送去了党员个人捐出的慰问金。本所合伙人、民主人士汪培文律师也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