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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律师事务所

房价暴涨,卖家毁约,看法院如何判!

发布日期:2024-04-08 浏览次数:397

一、案件简介

2020年12月,买家王某准备购买卖家唐某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房产作为其与未婚妻的婚房,双方共同委托链家房屋中介公司为本次房屋交易提供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后,办理过程中,卖家唐某因不愿提供配偶征信,擅自将合同中的付款方式由贷款支付变更为全款支付,基于婚期以及购房后的装修时间考虑,买家王某迫于无奈认可了卖家唐某的变更行为,并在向家里亲戚朋友借款凑齐房款后与卖家唐某签订《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王某根据约定将房款存入资金托管账户,本以为唐某会按照约定继续交易,办理过户手续,但此时,唐某又以王某存在违约行为由由,拒绝继续交易。婚期将至,王某紧急委托李连连律师、张亚茹律师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二、律师工作

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对双方履约情况、交易流程进行梳理,对交易无法进行根本原因进行分析,向本案中提供中介服务的链家公司具体办事负责人核实交易细节以及房产价格变动情况。最终找到卖家唐某拒绝继续交易的根本原因是案涉房屋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卖家唐某认为自己卖“亏”了,毁约有利可图。


律师在与委托人沟通确定诉讼方案后,立即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并与法官沟通案件紧迫程度,同时为了表明购房的能力和诚心,建议王某将剩余房款直接支付至法院账户保管。案件从一审起诉至作出判决,共耗时3个月,最终法院判决卖家唐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卖家唐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案件最终以胜诉圆满结束。



三、案件价值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房产市场变化导致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案件。卖方唐某违约的根本原因是案涉房屋的房价大幅上涨,违约成本低于房价上涨差额,毁约有利可图。另外,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注意抓住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根本原因,切莫被一些非根本原因干扰,从而误判案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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